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协同创新中心
专题研究
站内搜索
自贸区建设
您的位置: 网站首页 > 专题研究 > 自贸区建设 > 正文

自贸区Tips-1

发布时间:2022-11-05 浏览:

自由贸易试验区,简称自贸区,自2013年9月上海建立自贸区以来,目前中国政府共宣布建立了21个自贸区。

  • 21个自贸区分别为(按时间为序):

  • 上海(2013;2015,2019年两次扩区)、广东(2015)、天津(2015)、福建(2015)、辽宁(2017)、浙江(2017;2020扩区)、河南(2017)、湖北(2017)、重庆(2017)、四川(2017)、陕西(2017)、海南(2018)、山东(2019)、江苏(2019)、广西(2019)、河北(2019)、云南(2019)、黑龙江(2019)、北京(2020)、湖南(2020)、安徽(2020)的自贸区。

  • 尚未规划建设自贸区的省级行政区(不含港澳台)有10个:

  • 新疆、西藏、内蒙古、青海、甘肃、宁夏、吉林、贵州、江西、山西

  • 从陆海地形特征上看:

  • 属于沿海地区的有10个:上海、广东、天津、福建、辽宁、浙江、山东、江苏、广西、河北

  • 属于海岛地区的有1个:海南

  • 属于内陆地区(不沿边不沿海)的有8个:河南、湖北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、湖南、北京、安徽

  • 属于沿边地区(不沿海)的有2个:云南、黑龙江

  • 21个自贸区共有片区70个。其中,

  • 上海设区时有4个片区,2015年扩区增加3个,2019年扩区增加1个;

  • 浙江设区时有3个片区,2020年扩区增加3个;

  • 河北设区时为4个;

  • 海南不分片区(全岛自贸区)

  • 其余自贸区均为3个片区。


友情链接

版权所有: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律政策协同创新中心

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re for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Legal and Policy Studies
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

ADD:No. 28 Xianning West Road, Xi’an 710049, P. R. China